相关问答
对死刑判决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
处理死刑二审的规定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条: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提出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死刑判决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若是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对死刑判决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若是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处理死刑二审的规定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条: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收到上诉状副本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副本及有关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第一审的死刑判决抗诉的案件,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向原审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将抗诉书副本及有关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三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第四条:对死刑判决提出上诉的被告人,在上诉期满后第二审开庭前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不再开庭审理,裁定准许被告人撤回上诉;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的,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按照第二审程序开庭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81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