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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常殴打涉嫌虐待罪; 如果以伤害为目的,并造成轻伤以上的就属于伤害罪。 如果只是偶然打了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警告教育,调解处理。当然也不会坐牢了。
这种是比较严重的情况了,但是一般要看是不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还是怎么认定的;还要看有没有从轻减轻情节。
这是案例,你看看 在性生活中,很多夫妻都有轻微的掐、咬等行为,这不属于性虐待的范畴。如果把这种行为动作无限的扩大化,就演变成了性虐待。下面让我们看一个具体的案例。 今年32岁的李芳是一位孩子的母亲。7年前,她是一家造纸厂的车间主任,也是在那个时候,认识了她现在的丈夫李强。李强的家里并不富裕,除了父亲留给他的一个空药店,还有5万元的外债。李芳没有因为李强的家庭状况而拒绝他,反而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决然嫁给了李强。 结婚后,李芳辞掉了造纸厂的工作,和李强白手起家开起了父亲留给他们的“空药店”,两年后,药店渐渐有了起色,她们买了一座两层楼的小房,也有了一个可爱的宝贝女儿。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有一天,李芳参加同学聚会,和一个许久未见的男同学聊得非常投机。回家后,李芳无意之间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李强,没想到李强雷霆爆发,认为李芳和那个男同学有不正当的关系,任凭李芳怎么解释,李强完全听不进去,从那之后,两个人的感情渐渐出现了裂痕。 也许因为在李强的内心深处,李芳和男同学聊天的事情对他的刺激非常大,为了发泄内心的情绪,每天晚上李强都会摧残李芳的身体,经常用绳子把李芳绑起来,然后把枕头压在她的头上,不管李芳怎样反抗,都无事于补,李芳的身体经常旧伤未好,新伤又开始一片。李芳的这种生活持续了两年,直到她现在走到专家咨询室求助。这是对虐待妻子法律问题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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