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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极特别的情况下除外。另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
如果是婚前所欠债务,无需另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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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前所欠债务,无需另一方承担。
丈夫欠债不一定要夫妻一同承担。如果丈夫欠的债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丈夫欠的债是用于丈夫个人日常消费的,则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由丈夫独自承担。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老公欠债如果是在结婚之前欠债,并且也认定属于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婚后老婆是没有偿还义务的。而在结婚之后才欠债的,此时如果该笔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家庭共同投资经营的,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另一方需要承担偿还义务,否则的话也是不能要求另一方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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