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省外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
矿产资源开采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应当按照先搬后采的原则,对采矿塌陷区进行综合治理和矿山生态环境修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修改情况,并接受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城乡规划、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的有效实施。
市、县(市)、吉利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予以公布。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拔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后,建设单位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书;(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三)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四)标绘有建设项目拟用地位置的规定比例尺的地形图:(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书面说明理由。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1人已浏览
1,050人已浏览
273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