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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申请补办。 一、需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 遗失2005年前办理的《护士执业证书》,还需提交《首次...
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申请补办。 1、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护士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 丢失2005年前办理的护士执业证书,还需提交《首次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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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补办护士执业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刊登遗失声明(在当地日报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执业证书编号、发证时间、种类,并声明作废); 2、出具工作单位证明(使用单位公用笺,说明遗失原因,盖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A4纸); 4、原执业证书正本或副本的原件; 5、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6、护士注册健康查体表(到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查体,心电图、肝功、X线或胸透报告单应贴在背面); 7、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使用单位公用笺,盖公章);
1、辞职后找到新单位,可变更到新单位。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2、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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