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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如果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重庆大足,就可以在重庆打离婚官司;否则,不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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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婚外情离婚不能一起起诉小三。因为感情是道德调整的范畴,不是法律可以规范的。但是,如果因婚外情财产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将出轨方和第三者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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