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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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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无协议;无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期限是确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不得暂停、中断或延长。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协议不明确的,保证期限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我擅长,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谈。
你先要分清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才能确定担保的时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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