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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 1.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2...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因是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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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解无效的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5、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且难以治愈的;6、婚前缺乏了解而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难以共同生活的;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8、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9、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综上所述,军人离婚和普通公民不同,需要得到团机关的批准,如果军人本身提出离婚要求,调解无效的,按照普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而军人配偶提出要求,军人不同意,在军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离婚的诉求,这也是保护军婚的做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况:夫妻之间长期抱怨,不能和好,或者夫妻感情长期不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生活,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等。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实破裂,必须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和好的可能性等方面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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