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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医疗事故后,应当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2、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
没有统一的标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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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定残赔偿;不构成伤残的,按修复费用及其损失赔偿1、法律并没有这么细致的规定。2、但是这赔偿一般包括:医药费、误工损失费、交通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施行)根据医疗机构对患者人 身酿成的损害程度,把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并对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提供了参考规范。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毁伤导致严重功效停滞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毁伤导致一般功效停滞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它后果的。 《条例》把医疗事故具体分级规范的权利授予了政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部)。2007年7月31日,卫生部以第32命令的情势发布了《医疗事故分级规范》(实行试试)(以下略称《规范》)。 《规范》把一级医疗事故区分清楚为两个等级,即: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掉或功效完全丧掉,其它器官不克不及代偿,存在特殊医疗倚赖,糊口完全不克不及自理)。 《规范》把二级医疗事故区分清楚为四个等级,即: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和二级丁级医疗事故。 《规范》把三级医疗事故区分清楚为五个等级,即: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三级乙等医疗
1、发生医疗事故后,应当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2、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3、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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