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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房屋还涉及到继承问题,在没有妥善处理前,还不能过户。因为你还有子女。你老伴去世后,涉及到房屋的分割。当然如果是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
她还健在的话,房子是她的,本来应该由她说了算,但她现在没有表意能力,如果要卖,也是她的几个子女女说了算,要分财产的话,只能是她过世以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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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婚后夫妻共同所得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双方平均分割后,属于您的那份财产别人是无权分割的,当然您丈夫的财产它自身可以随意处置,任何人不得干涉。当然有证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重婚罪同时要求对方支付离婚赔偿,非婚生子女再遗产方面也是有继承权的。再有,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经法律公证的房产等财产是夫妻一方李某的私有财产,非婚生子女没有继承权。
应当先按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再由继承人出售。 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你应当先去你们当地的房管局咨询一下,对于死亡后的继承,有的地方的房管局需要有你是合法继承人的公证书。问题就在于如果不经公正,房管局会担心继承中会存在纠纷等,而房屋登记机关又不可能去给你验证,所以就留给公证机关去调查然后正式这个人是合法继承人然后,房管局给你过户。 对于你的情况是遗赠。就是房主去世前将房子留给不是他的法定继承人的其他的人。首先,房子虽然写的是你伯父一人的名字,但房子是他们夫妻共有的,所以你伯父只拥有房子一半的产权,他赠与你的也只能是这一半的房产,除非你伯母也自愿放弃她拥有的另外一半产权,同意将房子赠与给你。或者,你给你伯母折价补偿房子一半的价值的钱,然后你对房子拥有全部的产权。但回过头来说办理过户手续,我认为,如果你拿着这个遗嘱到房管局,估计他们不会给你办理过户,因为,他们没有能力和职权审查这个遗赠的真实性。万一是假的,他们担不起责任。所以我认为你现在要做的是先到房管局咨询一下,对你伯父遗赠给你一半房产这个你除了出具遗嘱外还需要什么手续他们才可以给你办理过户。另外,不知道你打算怎么解决你伯母那一半房产,但在我们河北这边的房管局,赠与的话,必须出具公证处的公证书,房管局才给办理。或者有法院的判决。你需要咨询的是房管局和公证处。然后和你伯母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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