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动产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31、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
1、房产纠纷到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房地产案件的标的多为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官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子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诉讼,在民事诉讼的案子统辖中归于专属统辖。专属统辖是一种特别的地域统辖。其特别性表现为凡属专属统辖的案子,即不允许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统辖。 《民事诉讼法》又规定,不动产案子,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统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许移动后使用价值受到影响的财产,例如土地、房子、水利设备、桥梁等等。当事人因房地产胶葛,需求向人民法院申述的,应当向该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诉。
不动产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31、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32.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继承纠纷涉及房屋等房产,只能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继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8条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项规定的房地产纠纷是指房地产权利确认、分割、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房地产登记的,以房地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所在地为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未登记的,以房地产的实际所在地为房地产所在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