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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员工,福建省流产生育津贴如下,“按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工资福利仍...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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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按下列产假天数发放: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福建生育津贴能领多少是与事业单位有关的
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且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附件1)住院分娩直接刷卡结算的参保人员,无须至省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省医保中心将于参保人员办理出院刷卡结算次月底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人员本人银行账户。参保人员应及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参保人员因其他情形申领生育津贴的,按原所需材料至省医保中心办理申领手续,原流程不变。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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