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市、州及直管市、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建立信息数据库,适时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制度。信息报告员可以聘请新闻媒体记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企业安全员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的教职工等人员担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悉突发事件信息,应当立即通过报警电话等渠道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各级财政的预备费应当优先保证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
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业器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根据需要建立专业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并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管理和培训演练,定期组织心理辅导和咨询,提高救援人员的抢险救援和安全防护能力,为应急队伍和危险岗位从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0人已浏览
2,578人已浏览
940人已浏览
2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