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涉外劳动合同内容如下: 1、劳务人员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籍贯、住址、联系电话; 2、雇主的义务和责任; 3、劳务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4...
正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不是绝对的, 一、一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公司留存。双方签字盖章就会生效。 二、现在劳动局不会强制要求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有: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9人已浏览
868人已浏览
893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