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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身证明需要的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需要的证明材料:未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离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
一、要民政局开。 二、办理单身证明的程序: 1,首先,这是一份未婚的介绍信,这是民政局证明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籍贯和最重要的公章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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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证明”全称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开具。需要提供的手续如下: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裁判)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丧命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解决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根据2015年9月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解决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首先,到居委在地开具一个你未婚的介绍信,这是很多民政局给你开证明的一个要件,这个格式的话,无非也就是注明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还有最最重要的公章。拿着居委会开的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需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草拟的表格,拟填,你先把自己的信息填好。将草拟的表格和步骤2里面的文件都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根据你上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后,就可以了。
一、要民政局开。 二、办理单身证明的程序: 1,首先,这是一份未婚的介绍信,这是民政局证明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籍贯和最重要的公章的重要文件。 2、将居委会的介绍信、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给所在地民政部门。 3、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将准备一份草拟表格填写,并填写他们的信息。 4、向社区工作人员提交会议文稿、居委会的介绍信、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的复印件)。员工将根据您提交的信息填写在线表格。5。检查证明表的信息并正确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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