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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报警后,撤销报案的,会不会给予处罚,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给予处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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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若交警受理则会根据责任来确定事故双方的赔偿数额。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三日内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或案件线索,对事故发生地点的道路情况、事故车辆情况等进行核查,查找并询问事故当事人和证人。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实存在的,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不受理)通知书》,注明理由,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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