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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所示:一级残疾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三级残疾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六级残疾中度器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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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精神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呢?的答案如下: 1.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B16180-2014三级伤残标准 第一项之规定,“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 第二项之规定,“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符合上述两项规定之一的,可以鉴定为三级伤残。 2.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B16180-2014四级伤残标准 第三项之规定,“精神病性症,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缺乏社交能力者”可以鉴定为四级伤残。 3.具体的等级要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精神司法鉴定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鉴定项目。只有具备此类鉴定资格的特殊司法鉴定机构才有资格进行鉴定。但是,评估时间不一定。您需要询问评估单位,但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1、门诊鉴定。被鉴定人在精神病院的门诊、在公安或司法部门中的法医精神病检查室中进行的精神鉴定。 2、鉴定人外出鉴定。鉴定人到被鉴定人所在地,如监狱、拘留所等,对被鉴定人进行精神检查后,作出鉴定。 3、住院鉴定。即被鉴定人住到特定的精神病鉴定机构内,禁止会客,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连续不断的观察。有条件的地方,在被鉴定人的房间内可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记录系统,这样便于更好地观察、记录被鉴定人的情况,能及时正确地作出鉴定结论。住院鉴定同门诊鉴定或外出鉴定相比,它的资料更全面,结论更可靠。但需要有一定的住宿和观察条件,受到人力和财力的限制。对精神病症状不典型及有伪装精神病嫌疑的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应进行住院鉴定。 4、缺席鉴定。在被鉴定人不在的情况下,仅根据书面及相关的旁证材料作出精神病鉴定。一般在被鉴定人死亡、失踪、出国等不得已的情况下采用。在司法实践中,缺席鉴定比较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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