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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丢失后如何进行离婚诉讼

2024-11-18
如果夫妻面临只有单方结婚证遗失而寻求离婚的情况,可以直接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具体操作是使用对方仍保留的结婚证完成离婚登记。 如果双方都丧失了结婚证,则需要采取不同的策略。夫妻应前往民政局开具相关证明文件,然后以此为凭据进行离婚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将依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来办理离婚手续。同时,当事人需要就结婚证遗失的情况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存档备案。 对于结婚证遗失的情况,夫妻还可以选择先补办结婚证再进行离婚登记。在此过程中,双方需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任何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的查证核实,如确属事实,便会为其补发结婚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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