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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可以办结。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政务服务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1、现场申请: 申领居住证业务当场受理,经审核符合《北京市居住证》办理条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北京市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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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申领,须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两张; 3、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工商营业、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人事组织部门的工作调动证明、灵活就业人员的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之一; 4、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明文件、、购房协议和发票、已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出租屋的合同、用人单位住宿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政府(部队)或单位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之一(指政府保障性住房、军产房)。在居住地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申领居住证的,应同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5、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学生证、录取通知书、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在本校连续就读的材料之一。 6、对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条件的,也需同时提交实际住址的证明材料。 7、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和养老保险凭证均需满足在申请居住证前一年内连续满6个月时限。 8、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对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南京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一年,持证者一年一签注。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
办理条件 1、拟在宁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员,年满16周岁的应当申领居住证; 2、未满16周岁的自愿申领。 注: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非南京市户籍人员,拟在宁居住7日以上的,应当自到宁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②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③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④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⑤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3)申领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窗口办理 申请人提交材料——派出所受理——等待制作证件——领取证件 办理地点 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受理点。 南京市派出所电话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 申请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 2、办理费用 不管是首次办理还是补(换)证,都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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