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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要求退还三金,请问哪些情形下要

2021-11-09
如果三金属于彩礼,如果双方登记结婚后需要退还离婚三金,如果婚后双方共同生活,则离婚时不需要退还三金。若三金不属于彩礼,是自愿赠与对方,且未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则离婚时无需退还。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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