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司法实践中撰写股东会决议是这样的: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全体股东参加,经讨论一致通过...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会决议时间:地点:会议室参加人:全体股东决议事项:关于任免的事项公司第X次股东会于XXXX年X月X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13日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代表公司表决权100%的股东参加了会议。会议由XX召集主持,经代表公司表决权的100%股东同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一)同意原股东XX将持有XXX的5%全额转让给XX;(二)股东变更后,由XX、XX组成新的股东会,各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如下。(三)免去XX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职务,选举XX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以上决议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同意根据决议内容修改中相关条款。全体股东通过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如果公司内股东通过公证等法律程序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合法的决议,但因其中持有公司章程的股东不配合办理法人代表的变更,那其他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和一百五十二条,向当地法院依法起诉,并要求法院对其股东会决议进行确认,并依法变更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五十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2,176人已浏览
7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