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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离婚债务如何认定执行中,对所涉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执行机构首先应依执行依据中的认定作出判断。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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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每一个共同承揽人都应对全部工作承揽向定作人负责。若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定作人可以要求共同承揽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违约责任,其都应无条件地承担。承担责任的共同承揽人,可以向其他共同承揽人追偿超出其实际应承担部分的责任份额。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担保应如何承担?共同担保按下列方式确定担保责任范围: 1、两人以上共同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份额的,按照份额承担担保责任. 2、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个保证人要求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3、如果某一保证人全部履行保证责任的,有权向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追偿其应当负担的份额(数额为保证责任全额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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