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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承包经营...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户承包土地必须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即发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发包方和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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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机关包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流程: 1、前期准备; 2、调查摸底; 3、实测确认; 4、登记颁证; 5、建立档案; 6、检查验收; 7、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8、资料归档。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2.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4.流转土地的用途;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7.违约责任。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但已实际流转了,仍可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除需双方当事人签字外,采用转让方式流转的,该转让合同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发包方不同意,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不成立,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采用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将此类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不论发包方是否同意,都不影响该流转合同成立。晴博士给他派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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