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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技术的发达和应用的广泛,很多人越来越依赖和利用网络。网上开设赌场的现象也由此出现。这种网上开设赌场的行为是否构成上文所述的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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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于开设赌场缓刑上诉状有关规定,《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开设赌场的,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会加重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缓刑适用的刑种,如果被告人不是累犯,并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所以,开设赌场罪能否适用缓刑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判刑,具体的犯罪情节,犯罪分子的悔过表现来确定,一般的,如果不是累犯,如果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悔过较好的,可以适用缓刑。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本案系一起标准常见的开设赌场罪刑事案件,被告人系成年人,依照法律规定已经构成本案的刑事犯罪活动,同时系本案的赌场负责人,也就是 第一主犯,当事人家属通过咨询和比较,最终选择委托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庄荣华全程辩护代理。承办法官:肖海洋副庭长在公安机关阶段: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在 第二阶段成功与检察机关沟通,本案在公安侦查阶段一共到案两位嫌疑人,最终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时通过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情况仅起诉主犯一人,其他嫌疑人转为证人。在法院阶段审理结果:法庭采纳刑事辩护律师意见,成功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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