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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房产税是企业拥有并使用房产营业,按规定要交的房产持有税。而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开业经营与营业所得,必须向国家交纳的经营及所得税,两...
1、房产税按年征收,分两期缴纳,每年的四月、十月为房产税的缴纳期限。出租房产收取租金缴纳房产税的期限,按季或按月由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2、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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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房产税是企业拥有并使用房产营业,按规定要交的房产持有税。而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开业经营与营业所得,必须向国家交纳的经营及所得税,两者是不同的,都要交,不应交完了房产税,就不交营业税与所得税。所以交完了房产税,还要交营业税与所得税。 计入管理费用的房产税是自用房产或租用房产。作为经营性收入的租出房产产生的房产税,视同由于经营产生的税金成本,因此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关键看来源性质。来源变了,性质就变了。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字第3号)一、关于“房产”的解释“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汽油罐等,不属于房产。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52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综上,符合前述“房产”界定的彩钢房,应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第8号)的规定,二十一、关于基建工地的临时性房屋,应否征收房产税?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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