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缓刑期考验期间发现漏罪是否可以再判缓刑。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这种情况,法官会认为犯罪人拒不认罪,没有认罪悔罪表现,是不...
重新计算考验期体现了司法公平公正。对脱管、漏管的考验期忽略不计,实际上缩短了考验期,降低了缓刑罪犯在一定时间内重新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这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对该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只是立法上的一个疏漏,对这样的犯罪分子适用缓刑是有悖于我国《刑法》设立缓刑制度立法精神的,因此应当撤销其缓刑。如果所发现的漏罪没有超过追诉期,就对其漏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进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如果所发现的漏罪已超过追诉期,在撤销缓刑后,只执行原判刑罚。
首先,《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从立法技术层面分析,上述规定对于新罪和漏罪两种情形的规定是有明显区别的。对于新罪的表述是“犯新罪”而不是“发现新罪”,对于漏罪的表述是“发现漏罪”而不是“犯漏罪”,从这种立法表述的区别中,我们不难得出,刑法将因“漏罪”撤销缓刑限定在“发现”时,也就是说,只要“漏罪”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发现,就应当撤销缓刑。
缓刑期间一般不能判处缓刑。根据缓刑。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期间发现遗漏的,应当撤销缓刑,并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官会认为罪犯没有悔改,一般不能再判缓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76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