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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人变更自己的姓名后,可以持变更后的、明、登记申请书等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的变更。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须提交相关资料,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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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人变更自己的姓名后,可以持变更后的、明、登记申请书等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的变更。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七条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婚姻生存期间,如需办理房地产证明书的增名手续,只需将结婚证明书、房地产权证明书、身份证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带到房地产交易核心的变更登记窗口即可。
房屋产权人变更自己的姓名后,可以持变更后的、明、登记申请书等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的变更。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七条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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