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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剩余财产的计算。 剩余财产=清算资产负债表权益合计一清算费用一待摊费用士清算资产负债表未列清算损益。 或:剩余财产=经营期资产负债表权益合...
首先,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一)宣告破产时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二)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三)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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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偿顺序总结: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总结: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内部按比例。
如下: 一般纳税人公司注销的税务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存在关、停、并、转等一系列原因,被中止或注销的情况时有发生。下面就不同情况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止或注销时的税务处理方法作一介绍。一、一般纳税人发生倒闭、破产、解散、停业,应依法中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二、一般纳税人倒闭、破产、解散、停业前,账面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并且有存货余额的,其进项税额均已作了抵扣,减少了当期应交税金,因此,其存货余额部分应一律补缴已抵扣税款。三、一般纳税人倒闭、破产、解散、停业后,应交税金账面余额为进项税余额的,若经清税后企业账面余额仍然存在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情况,对其差额部分税务机关一律不再办理退税。四、一般纳税人因违反税收政策有关规定,被税务机关暂时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在税务机关限定的整改期内,其取得的增值税发票进项税不得进行抵扣。经税务机关检查整改合格后恢复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其在整改期内取得的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仍不得抵扣。五、一般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破产清偿顺序总结: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2.担保债权;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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