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方提出该怎么办夫妻感情不和谐,绝对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日积月累导致的结果。你或他提出离婚,可能是长期矛盾积累的结果。如果他先提出离婚,你...
你孩子现在快满3月,按规定你的孩子必须满1年后,你丈夫才有权提出与你离婚。到时他有权提出与你离婚不等于就可以离婚,只要你坚持不离,而他又没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些问题仅由当事人控诉,证明力是不够的,需要大量的其他客观性证据予以辅佐,然而取证问题对于当事人来说往往是最为困难的。
协商不成,立即到法院起诉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1、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法院会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两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而您的情况即使孩子两周岁以上,法院判决给男方抚养的可能性也很小,首先,男方已婚又与您生育,男方本身就属于过错方,品德等方面存在问题,法院会认为孩子与男方共同生活对孩子成长不利;其次,孩子出生后一直由您抚养,与您共同生活,孩子如果离开您,随男方共同生活,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是明显不利的。因此,即使两岁以后法院将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并不大。 2、关于子女抚养费问题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一般情况下,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但是据您描述男方从事的是网络赌博,本身不属于合法收入,并且您也无法举证证明男方的收入情况,因此,很难依此依据来支付抚养费。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的20%—30%。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3、关于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 如果孩子是非婚生子女,作为母亲,一般情况下您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非婚生子女随母报户口,未婚妈妈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据此,关于孩子的户口问题,您可以到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处所咨询一下,一般情况下,缴纳社会抚养费后是可以落户的。 由于本案中男方职业的特殊性,法院在判定抚养费数额上对您可能会不利。男方从事的是非法行业,您可以与男方协商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如果不支付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其参考赌博,他可能会迫于压力适当多支付一些费用,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7人已浏览
302人已浏览
74人已浏览
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