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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是否会调查孩子?

2022-11-07
看具体情况定。一般情况下,公证处不会主动调查,除非认为有疑点、有矛盾、有争议或其他不符合公证程序的,才主动调查核实。当然,当事人对自己提供的材料的合法真实性是要承担责任的。 申请继承公证应交材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一、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身份证(若有)。 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 1)。 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 3)。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一、结婚证; 二、如离婚的,提供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三、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四、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

相关法规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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