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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名誉受损可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022-10-09
法人依法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害,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新闻报道应遵循真实客观的原则,张某的报道是否侵害了你公司的名誉权,关键是认定其报道内容是否真实。按照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受到侵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发布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没有侮辱内容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其名誉权;主要内容失实,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如果张某的报道内容基本失实,损害你公司的名誉的,可认定为侵害你公司的名誉权。按照民法通则第120条和第134条的规定,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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