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机构分立、合并或者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到原审批、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终止办学的,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妥善安置在园儿童,并到原审批、登记机...
机构分立、合并或者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到原审批、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终止办学的,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妥善安置在园儿童,并到原审批、登记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禁止擅自改变规划配套建设的设施的使用性质。国土规划部门对不按照规划配建学前教育设施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办理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核定教职员工编制,并实行动态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采取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配齐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员工,财政部门应当给予经费保障。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参照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标准自主聘足教职员工。
市、区人民政府可采取经费资助、减免租金、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合理用地、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举办公益性、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机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8人已浏览
398人已浏览
1,473人已浏览
8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