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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有以下用途。 住房公积金的七大用途: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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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程序及所需材料一、程序1.财政拨款单位: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2.非财政拨款单位: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二、提取所需材料a、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b、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c、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明,提取人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d、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e、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f、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g、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的支取使用: 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 6、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二、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第三,自用租赁住房。第四,退休退休。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六,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七、出国定居。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一、员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以提取个人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可以节制。签订购房合同当月,个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提取。二、职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还清住房贷款本息的账户余额,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得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金额。贷款结算时,账户余额截至贷款结算当月,贷款结算后不再提取。三、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租金支出的70%。四、员工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员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总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以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规定的重要住房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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