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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
1、夫妻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2、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 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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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程序:一、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程序:夫妻双方及其子女均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城镇常住户口的程序:(1)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在15天内完成审核,报当地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第二,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的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在15天内完成审核,报当地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自收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批。发给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证。三、其他情况下的认证程序(1)夫妻双方常住户口在本市,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均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城镇常住户口的认证程序办理。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1、夫妻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2、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3、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4、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独生子女父亲或者母亲,单独提出办理申请的。 温馨提示: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遗失补证或者换证的娃儿爸妈注意: 1、对于7月31日截止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时间限制,只是针对初次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过去已经领过的没必要换证了 2、遗失补证的在7月1日之后也是可以办理的
1、夫妻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2、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3、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4、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独生子女父亲或者母亲,单独提出办理申请的。 温馨提示: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遗失补证或者换证的娃儿爸妈注意: 1、对于7月31日截止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时间限制,只是针对初次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过去已经领过的没必要换证了 2、遗失补证的在7月1日之后也是可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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