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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监护权属于最适合抚养子女成长、更好教育子女的一方,子女监护权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
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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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2岁以下基本上会判给女方,10岁以上会征求孩子的意见,2-10岁之间的,需要看谁有利于孩子成长,女孩子一般也会判给女方,经济条件是一个重要因素。收集对方存在婚姻过错的证据(如:家庭暴力、婚外情、***等),争取能一次判决离婚。在深圳,男人离婚再找一个年轻女人再婚的很多,一般也会生孩子,所以虽然你的孩子有继承权,但是他的财产很难保值,既然离婚了,当然应当考虑多分财产,起码是给孩子的财产,你总希望孩子今后条件好一些了。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样的话,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会参照一下几种情况综合判断。
孩子户口与抚养权没有必然的联系,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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