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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 1、认定被告人实施强迫妇女买淫行为构成既遂还是未遂,总体上讲,应重点分析被告人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迫行为是否达到了强制被害人精神...
组织卖淫罪不存在单位犯罪。我国《刑法》并没有将组织卖淫罪规定为单位犯罪,即单位不能构成组织卖淫罪。 关于单位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法》中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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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咨询的强迫卖淫罪怎么处置,强迫卖淫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是一种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尤其是性自主权为主要客体的严重犯罪。判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强迫卖淫罪,主要取决于两方面:一是被告人是否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行为;二是被害人卖淫是否违背其本人意愿。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我国刑法22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都规定“高价、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如果倒卖车票行为不构成上述入罪条件,也有可能受到治安处罚,即拘留和罚款。
组织卖淫罪不存在犯罪未遂。因为组织卖淫罪与非罪的界限是: 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 2、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 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其负责人虽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不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也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就不能认为其构成犯罪。所以有组织的行为,组织的故意都是构成本罪,不存在未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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