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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儿。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
儿媳和女婿不能赡养老人。但不得妨碍老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支持和保护父母。子女不得因放弃继承权或其他原因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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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媳妇不赡养的老人若为自己的父母,则是违法的,对于公婆不赡养一般是不属于违法行为。《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1,老人应该由小儿子和女儿赡养(当老人的所有子女不在或者都没有行为能力时,由老人的孙抚养) 2.,是否接走,应该有小儿,女儿和老人相互协商好,赡养也不是代表非要一起住不可,也可以通过提供物质方面 3,大儿子的妻子和儿子没有直接赡养老人的义务,当然出于孝义,是应该多关心老人的帮助老人的 4,遗产应该有遗嘱,按照遗嘱来确定,如果没有遗嘱,按照以下: (1)如果老人是由大儿子的妻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大儿子的妻子应该作为合法继承人之一,把遗产分为四份(大儿子,小儿子,闺女,大儿子妻子),大儿子的份额由大儿子的儿子代位继承。 (2)如果大儿子的妻子没有赡养老人的,没有继承的权利,遗产应该分为三份(大儿子,小儿子,闺女),大儿子的份额由大儿子的儿子代位继承。 5小儿子和闺女无权强行把老人如何,老人是拥有人身自由权的,爱去哪里去哪里,如果小儿子和闺女没有尽赡养的义务,老人可以留下遗嘱,不分财产给他们,如果没有遗嘱,对老人没有尽赡养义务的,也应该少分或者不分。
从法律角度看,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而且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没有其法律地位的。在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中,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就是在我国专门调整婚姻和家庭的《民法典》中,其所调整的家庭关系中,也没有儿媳的位置。我国民法典所调整的家庭关系主要有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由此可以看出,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不具有法律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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