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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是信贷机构的线上产品,也有些是骗子。..。...
要看合同的约定才能确定,建议委托律师核实相关情况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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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传真签订合同后,双方应当通过信函邮寄合同给对方并分别签署非传真的书面合同。 2、收集、保留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以传真方式签订了合同的证据,如有关信函、电话录音、电子邮件、有关的凭证(如电话的记录单)等。 3、传真件上一定要有对方的号码显示。 4、双方最好能够及时就传真内容补签书面确认书。
传真签订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传真的真实性和内容的合法性。只要能证明传真的实施是合同主体的真实含义,内容的合法性是有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订立合同的书面形式之一。电子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在诉讼中,提交传真作为证据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提交传真原件——即直接从传真机输出的版本;二是提交传真号码两个终端的电数据交换记录;第三,可以确认或作证传真存在和传真内容真实的其他证据,如发货单、付款凭证等;第四,唯一的传真不能作为孤儿证据。
不全一样。 1.传真件可以查询出出处,所以有时候可以作为一种凭证,而复印件只能做为一个文件使用,没有凭证作用。传真盖章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一旦发生争议,只有传真合同是难以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的,建议在实践中不要采用这种方式订立合同。 2.从证据效力上讲,如果是对方将盖完章的合同传真过来,另一方得到的只是传真件,从证据效力上讲只是复印件。如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产生纠纷,对方否认合同的效力,且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合同内容,法院通常不会采信该传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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