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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不同于劳务合同,装修时签订的合同一般为承揽合同。 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
1、装饰装修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承揽合同范畴。《合同法》第251条对承揽合同做了定义: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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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工程项目施工的过程中,装修预算单为所需要的施工项目、价格、施工材料及工艺的体现。合同则是作为作为约束双方的合法权益和所要履行的义务,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里面会有所有的具体条款和补充协议,一般都会在里面体现出施工时间、施工过程中双方的具体履行责任、工程质量及施工工艺的约定、工程款的收付约定、补充协议等的内容,会有具体的内容体现。 千万要仔细检查合同,不要太随意口头承诺,书面形式的东西才能做证据,产生争议的时候才有效,建议预算单及合同都盖上公章及双方签字。
1、装饰装修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承揽合同范畴。《合同法》第251条对承揽合同做了定义: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因此,如果需要和对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建议按照合同法中承揽合同的规定,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除了一些涉及身份关系的协议外,几乎所有的合同都受《合同法》的约束。根据《合同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根据住建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之前,应当到房屋基层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办理开工审批。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工荷载的要经房管人员与装修户共同到房屋鉴定部门申办批准。 一、房屋装修申报 (1)住宅装修: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前,应向住宅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单位及城建监察中队进行申报登记。 (2)非住宅(营业房)装修:在装修前应携有关材料前往城建监察中队办理《房屋装修许可单》。 (3)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装修: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携有关材料前往城建监察中队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房屋装修申报提交材料 (1)房屋装修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对于房屋使用人提出申请,还应提交所有权人同意装修的证明;(3)申请人和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屋租赁的,应提交租赁合同; (5)装修的房屋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符合荷载的,应提交房屋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或专业部门对房屋整体安全论证结论; (6)外立面装饰、装修应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证。 三、若是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上的房屋装修,则要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工程中标通知书; (5)有效的施工合同; (6)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提交监理委托合同; (8)工程资金证明或银行保函;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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