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属于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发放标准如下 一:每月给独生子女父母十块钱的补助,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开始领取,直到领取到子女18岁的时候。 二:还可以增加产假,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3个月的产假,但是在享受这3个月的产假的时候,要减少3年的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送。 三:独生子女幼儿园到18岁前的医药费,可以在相关的单位进行报销。 四:获得独生子女证的父母,在女方55周岁的时候和男方在60周岁的时候,两个人要享受过不少于一次性奖励的一千元整。 五:目前养老制度已经开始普及农村,办理养老保险时,独生子女父母可以优先办理。
现在已经取消了独生子女证。也就是说,独生子女证已经不能办理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中,明确将原来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2016年1月1日施行。现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所以,现在已经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了。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0济南独生子女抚养费的有关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以下简称一次性养老补助)。落实市属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养老补助,对于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解除企业职工后顾之忧,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全面落实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8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