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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加班,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应当足额支付其加班费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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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除了法律规定的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 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公司要求加班员工可以拒绝。但如果公司要求加班,加班时间每日不超过一小时的,特殊情况下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也是合法的。员工可以要求获得相应的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我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必须在工作需要、工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能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同时,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健康的情况下,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这一规定的,为违法,视情节轻重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一般常情况下,加班应该得到员工的同意,所以雇主一般不能解雇不服从加班安排的员工。符合《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情形不在此限制。即:(一)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涉及危害生产和公共利益的,必须及时修复;(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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