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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鉴定工作将改由医学会负责。作为一个医学的学术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医学会将汇集方方面面的专家,建立专家库。专家库里不但有医务人员也有法医。...
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通过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事故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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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医患双方同意向市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或者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者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申请人或者双方应当支付鉴定费。不接受鉴定报告的,应当向省医学会提出重新鉴定。
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及其家属自知或应知其健康,生命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该规定与我国诉讼法规定的医疗事故纠纷诉讼时效相同。法律这样规定的原因就是为了使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纠纷诉讼在时间上相衔接。不会脱离鉴定和诉讼时间,卫生行政部门和法院可以更有效地处理医疗纠纷事件。因此,患者及其家属明确自主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必须立即决定是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医疗纠纷。否则,不要因为时间的延迟而错过申请鉴定的时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九条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申请处理医疗事故纠纷后,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十一条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和患者应当共同委托任何一个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纠纷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只能向其中一家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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