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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
那么对于再婚家庭财产如何处理,要分两个层面解答: 一、财产的定性 对于一方再婚前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并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持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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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如果可以就离婚时的财产进行协商达成合意,可以通过协议已离婚,不能达成合意,可以打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同时要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划分进行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后,又再婚的,其二婚生育的条件如下: 1、再婚夫妇双方都不曾有过孩子的。可以生育孩子。 2、再婚夫妇双方有一方不曾有过孩子的。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和是否是家庭没有任何关系,只要你是对方的配偶,在对方没有立的情况下,就是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遗产的继承首先要看当事人有没有立遗嘱,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的话就按法定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父母(包括养父母和有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配偶(只要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了就是,不管是第几次登记,也不管登记了几天)都是遗产的第一序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应该均等分配遗产,一般不能多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承各方对此有异议,可以各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调解不成,还可以向提起诉讼(遗产继承不适用于仲裁)。
原则如下: 1、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2、加强以调解为基础的原则 3、有利于生产经营和社会效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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