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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3条规定,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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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20年—, 因工死亡待遇包括:(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增加10%(4)交通费等。 协商不成,可在事故发生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的规定,工亡职工配偶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女年满55周岁的,可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但配偶母亲不属供养范围,只有祖父母、外祖父母才属于供养亲属范围。配偶每月领取的抚恤金标准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
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抚恤金的发放具有政策性、法定性,其发放对象是特定的,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应当在其子女与配偶之间,按照生活关系的远近,结合实际情况,在均分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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