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通常情况下,婚姻案件原则上不能缺席判决,原因在于: 1、离婚案件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若当事人不出庭,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的...
审判实践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大致有两类: 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本人,但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离婚案件中,原告和法官特别不想发生的事情,因为太麻烦了。离异案件,本人必须亲自到庭,否则,法官必须等待,即使传票有效送达,开庭时被告未来,也不能开庭,还得再通知,再发传票。二、三次有效送达后仍不到庭的,有的法院可以直接缺席审理,有的还要等,再不来,才会公告送达。缺席审理的离婚案件,特别是第一次,通常无法查明客观事实,法院很难以单方面的证据直接判决离婚;再次起诉。在缺席离婚判决的情况下,法官只处理解除婚姻和抚养子女的问题。由于共同财产无法核实,通常不处理共同财产和债务。这部分需要单独解决。在这个过程中,被告有各种主客观原因,不会被认定为故意妨碍诉讼程序而受到惩罚。
通常情况下,婚姻案件原则上不能缺席判决,原因在于:1、离婚案件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若当事人不出庭,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的事实都有很大的难度,且这些方面都对当事人的生活乃至人生产生重大的影响。2、离婚判决具有不可逆转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确定了离婚判决的效力强大且不可推翻。
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不能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的,可以由法院采用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并且,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已经送达被告。公告期满后,法院就可以在公告所确定的开庭日期进行缺席审理,并根据开庭审理情况进行判决。所以,这种情况可以由法院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后再开庭审理,法院是不会没有办法开庭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5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