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已经修改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十七条【强制保险】国家实行机敏车第三者职责强制保险规则,设立道路交通意外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限定。条文注释在国家强制实行第三者职责保险规则的同时,有必要设立道路交通意外社会救助基金,该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尚未参保的机敏车导致的交通意外和肇事逃跑机敏车导致的交通意外受害人的抢救花费。肇事车辆参加机敏车第三者职责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任职责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花费;抢救花费超出职责限额的,未参加机敏车第三者职责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跑的,由道路交通意外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花费,道路交通意外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组织有权向交通意外职责人追偿。
如需律师来电详述情况,单独问条款没有任何意义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 (二)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 (三)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 (四)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 (五)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 (六)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扩展资料: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人已浏览
32人已浏览
42人已浏览
1,1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