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第一次法院判决不离婚,半年后可以再次去法院起诉,如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判决不允许离婚和调解的离婚案件,如果没有新的情况和新的理由,原告将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法院将不予受理。 但如果六个月内出现新的情况、新的理由或被告提出离婚请求,则不受六个月期限的限制,法院应予受理。
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现了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均有权利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现了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均有权利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268人已浏览
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