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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内地居民的,则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都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有一方是外国人、华侨或者港澳台居民的,则需要到内地居民户口...
1.在一方户口所在的民政局就可以办理。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离婚协议应当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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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一方户口所在的民政局就可以办理。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只能在夫妻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为了保护婚姻生活中处于弱势的女性,我国《婚姻法》特别作出了规定,即使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无过错的一方仍然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7条也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1.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内地居民的,则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都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有一方是外国人、华侨或者港澳台居民的,则需要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3.如果夫妻双方是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直接在当地办理,不需要会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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