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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法律规定来讲法院只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本案中被告不适用反诉,仅仅适用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另行起诉。 2、但在司...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的管辖权通常由被告的常住地决定。主要看女方老家是否是女方的常住地,女方是否是被告。如果女方是被告,可以在老家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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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收到法院发出的离婚传票时,感到手足无措,第一反应是不想去,那么被起诉离婚后,到底能不能不去呢?《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第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是否当庭作出离婚判决?答复是: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为了谨慎起见,一般不会缺席判决,所以,如果被告不出席庭审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法院是可以对被告进行拘传的。 综上,被起诉离婚时,无正当理由,不可以不出庭,而是要积极应诉,才可以向法院表达自己的请求,出示相应的证据,才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未经常居住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居住一年以上,有暂住证的,可以在异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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