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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未签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相互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
因集体合同争议而处理: 一、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决; 2、未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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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有争议的工程量和定价及时保存证据或提出司法鉴定。虽然签订了施工合同,但是由于工程本身的不确定性,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量的改变也就在所难免了。一般对于工程变更,要及时按照业主建设单位要求履行工程变更的认可手续。在律师的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由于口头约定变更,导致工程结算时对工程量和定价发生争议导致诉讼发生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本律师经验,施工企业可以采取三种方式来维护自己利益,一是根据合同约定,如果合同的补充协议对这部分工程量做了约定则可以作为依据;二是没有合同约定的,可以根据当时施工双方以及监理单位、材料商等第三方的工程量确认证据来计算工程量;三是参照签订合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结算工程款(一般指建造定额标准);四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作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也是依据建筑定额标准鉴定)。对于上述四种途径,施工企业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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